重庆通报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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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6-04-10 11:22来源:协会 近日,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通报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,涉及营转非车辆违规载客、私车接送旅游团、无资质客车承运旅游团等违法行为,相关责任人均被依法处罚。此次通报旨在警示各类交通参与者,严厉打击非法营运,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。
营转非车辆违规载客 司机持注销证件经营被查处 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白马收费站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时,查获一辆渝A籍营转非小型轿车,该车搭载3名乘客。经查,该车原属租赁公司,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更为“营转非”,驾驶人所持道路运输证已注销。经查实,该驾驶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顺风车信息,向乘客收取100至120元费用,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。最终,执法部门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,对其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。
私车接送旅游团 差价未赚反遭处罚 在S3渝湘复线高速凤山收费站,执法人员查获一辆渝A籍非营运别克商务车,该车搭载4名香港游客。经查,车辆所有人易某系某地接社计调部经理,为赚取运输费用,其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,私自用私车接送高端旅游团。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易某处以5000元罚款。据了解,4名香港游客通过旅行社报名定制游,对所乘车辆不合规毫不知情,经执法人员现场宣传讲解后,纷纷为此次严格执法、护航出行安全的行动点赞。
无资质客车承运旅游团 司机“捡便宜”反被罚万元 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武隆西收费站检查时,发现一辆渝A籍非营运中型客车,该车搭载17名游客前往武隆仙女山景区。经查,该驾驶人受朋友委托,以1700元包干费承接此次运输业务,虽该车核载19人,符合载客人数要求,但驾驶人及车辆均无营运资质。执法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,对其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。现场游客和导游均对车辆非法营运情况不知情,经执法人员宣传后,纷纷表示“太吓人”,对非法营运的安全隐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明确,非法营运车辆存在三大突出风险:一是安全隐患突出,此类车辆未按规定定期检测,保险配置不全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;二是服务质量无保障,非法营运司机未经专业培训,易出现绕路、“宰客”等损害乘客利益的行为;三是法律后果严重,非法营运者将面临高额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 在此,执法总队向广大市民发出三点建议:一是选择正规出行渠道,优先通过合法旅行社、正规网约车平台或公共交通系统出行;二是主动核实车辆资质,乘车前仔细查看车辆营运证件,坚决拒绝乘坐无牌、无证“黑车”;三是留存相关证据,如遇非法营运行为,及时记录车辆牌照、营运时间、地点等信息,主动向交通执法部门举报。 下一步,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将持续加大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,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,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。同时,呼吁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积极配合执法工作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。
开展专项整治
转运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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